粤开大职校函〔2020〕33号
关于印发《2020级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分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的要求,省校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将《2020级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印发给你们,印刷本另行下发。
请各分校按照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认真研究制订本校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并将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春季学期于3月底前、秋季学期于9月底前提交省校审核。2020年秋季学期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
联系人:肖老师,电子邮箱:17520615@qq.com, 联系电话:020-83587592。
附件: 2020级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