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职校函〔2020〕35号
关于评选2020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校:
为进一步推动广东开大体系中职教育的发展,加强招生队伍建设,提高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先进单位”评选范围为2020年度招生的分校;“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各分校分管招生的校领导、招生部门负责人或招生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招生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招生的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按照省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宣传规范、措施得力、成绩突出。没发生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招生工作无事故、零投诉。
2.能认真开展生源市场调研、预测工作,准确把握所辖区域的生源需求情况,科学、合理、按时申报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3.2020年招生规模相对较大,超额完成全年招生指标,招生规模较往年有明显增长。
4.能按时上报各种招生统计数据和在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录取,按时按额缴交管理费。
(二)先进个人
1.热爱招生工作,能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熟悉招生业务流程和要求。
2.能准确把握招生形势,善于发现、研究问题,为招生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明显实效。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创造性地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
3.能认真负责、广泛发动生源,认真细致做好招生各项工作。按时申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上报相关的招生统计数据,能及时在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录取。
三、评选和表彰办法
(一)各分校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自评和推荐,填写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个人”各分校推荐不超过2人。
(二)由省校对各分校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并组织评审。
(三)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报送材料时间
各分校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加盖分校公章的扫描版)于11月15日前报送省校,联系人:陈老师,邮箱84962766@qq.com,联系电话:020-83587592。
附件:1.2020年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2020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