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职校函〔2021〕54号
关于评选2021年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分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资助工作管理水平,表彰在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职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各分校。
(二)先进个人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各分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及资助财务工作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把中职资助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专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设立专职工作人员、有专门办公场所、办公设备。
2.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各项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落实到位。资助资金落实及时,学生投诉率低,群众满意度较高。
3.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工作积极主动,办事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各项资助工作完成情况好,信息报送准确、及时,资助档案建设情况良好。
(二)先进个人
1.热爱学生资助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能认真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努力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资助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主动,作风踏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业务熟悉,在学生资助岗位上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得到学生及其家长的普遍好评。
三、评选程序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要求填写《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和《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于2021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625970974@qq.com。省校对申报单位、个人进行审核评议,确定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四、表彰方式
省校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和“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资助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附件: 1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0月29日
附件1: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资助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单位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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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基本情况(人员、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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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事迹材料(可附页,限1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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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日期: |
附件2: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资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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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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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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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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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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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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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资助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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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突出事迹材料(可附页,限8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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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单位盖章: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