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中职函〔2022〕4号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见附件1),请各分校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学生实习工作,加强统筹、合理分段安排实习时间,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强化实习监管等工作。
为全面掌握各分校学生岗位实习情况,请各学校全面梳理本校目前正在开展和2022-2023年第一学期计划开展的实习情况,于9月25日前将实习安排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1.《2022-2023学年学生实习工作方案》(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文档);2.《学生实习岗位安排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附件2,Excel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陈泽婷,020-83587592,电子邮箱:84962766@qq.com。
附件:1.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2. 学生实习岗位安排表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