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 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以下简称《规定》)、《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组织与管理有关工 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 〔2021〕6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我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实习是职业教育重要的教学环节。实习备案是规范做好实习 组织和管理监督工作的前提和重要环节,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地各校要深刻认识到实习备案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准确把握实习备案工作要求;要强化责任担当,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红线底线 科学规范充分论证,落实实习备案全覆盖,确保备案数据精准,保障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全面提高实习育人质量。
二、规范做好实习备案管理。
(一)2023-2024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安排备案
各分校要落实实习管理主体责任,科学编制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实习工作方案并合理安排学生岗位实习,将工作方案及岗位实习安排表按要求报省校备案。
实习工作方案应紧扣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 责任和保障措施等全链条。要落实落细学生岗位实习管理,根据实习工作方案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安排登记报备,精准掌握学生实习去向及开展实习活动内容。岗位实习安排不得违反1个“严禁”、27个“不得”底线和红线刚性约束。
(二)突破《规定》第十二、十七条的实习备案
确因对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需要突破《规定》第十二、十 七条要求的相关实习专业,学校应及时组织专家开展科学、充分 的论证(专家组成员总数须为单数且不得少于5名,申请备案学 校的本专业教师不得作为论证专家),并报省校备案。省校将汇总报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委托省职业院校实习工作教指委组织专家对申请备案的专业点进行审核。
(三)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
各校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的,应报省校同意,由省校汇总报省教育厅备案。各分校应加强对跨省、出国(境)学生的管理,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由各分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四)实习单位备案
各分校要严格实习单位的管理,严格履行考察评估程序,及时 报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实习单位名单需做好定期跟踪,对存在风险的实习单位要及时清理,杜绝违法违规企业提供实习 岗位。对学生自行选择岗位实习单位的,各分校要加强与自主实习 学生家长信息沟通,共同加强对自主实习单位资质的审核,并对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做好实习安全提示。
三、 做好材料组织报送工作。
请各分校于3月5日前,将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实习备案资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具体资料如下:1.《2024学年春季学期实习工作方案》;2.《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安排表》(附件1);3.《2024年春季学期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附件2);4.《2024年春季学期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备案信息表》(附件3)。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0-83587592,电子邮箱:84962766@qq.com。
附件: 1.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岗位实习安排表
2.2024年春季学期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
3.2024年春季学期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备案信息表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