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大职校函〔2021〕21号
关于开展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分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人函〔2021〕8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中职教育教学成果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体现中职教育类型特征和层次特点,能够针对当前中职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主要包括:
1.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深化“三教改革”,改进教学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形式
主要形式为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成果质量
中职教育教学成果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中职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2.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中职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中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省内产生较大影响。
3.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中职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4.三等奖教学成果应在中职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较大突破,经过不少于1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有较大成效。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正在进行实践检验的截止时间为推荐当次教学成果奖的截止时间。
二、申报程序
(一)成果完成人须向所在分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3)。
(二)各分校在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的基础上进行排序、推荐,并填写《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1)和《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
(三)各分校于2021年5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校,材料包括:《汇总表》(1份),《推荐书》(1份)、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评完不退回)、《工作联系人信息表》(1份)。《推荐书》、《汇总表》和《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须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推荐书》的填写要求参见《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附件4)。
(五)省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0-83587592
电子邮箱:17520615@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大1-307
附件:1.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2.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
广东开放大学附属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4月18日